关于沱江流域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聘任实施办法(试行)通知
来源:沱江流域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四川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9-10-24   字体:【

 

为适应沱江流域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岗位聘用与科研管理需要,加强科研团队、科研平台建设,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印发专职科研岗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通知》201926和《内江师范学院岗位职责与考核办法》201978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设置

中心副主任是兼具中心科研工作和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由学校统筹设置,原则上省部重点人文社科基地应在学校核定编制数不超过2个。

二、聘用条件

申报者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其学术研究领域应符合科研平台的研究方向及内容要求,职称要求在副高级以上。

三、岗位聘用期限

期限为3年(国家级项目为研究期内)。期满后可根据沱江流域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的工作需求、受聘人的工作实绩以及学校资金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四、岗位职责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岗位职责与考核办法》201978号,结合沱江流域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性质和目标任务,实行弹性坐班制。相关专职科研岗位职责如下:

1.在主管校领导及科研处的业务指导下,协助主任主持中心工作;

2.配合党组织做好研究中心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业务指导和人才培养工作;

3.协助主持研究中心的人事、奖罚、财务等各项工作;

4.负责办公室、资料室的领导工作及综治、安全、消防等工作;

5.协助主持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的选项、落实及检查,制定科研发展计划;

6.负责沱江流域学术委员会委员、研究员、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的信息收集、协调、组织等管理工作;

7.负责中心相关资料的征集、库藏管理及证书的颁发等工作;

8.负责科研成果的转化、开发及刊物的创办等工作;

9.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制定学术交流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10.完成其专业技术职称所对应的专职科研岗需完成的2/3科研任务;

 11.负责学校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五、考核办法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主要考核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进展及绩效情况,年度考核按照《内江师范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15〕68号)执行。

聘期考核主要考核聘期内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的情况,重点是工作业绩。聘期考核的绩效工资结算按照学校绩效工资考核有关规定执行。并作为续聘、调整岗位、低聘、解聘,以及晋级、奖惩等的依据。

六、附则

1.科研业绩积分按《内江师范学院科研业绩认定及奖励办法(试行)》(内师院发〔2018〕147号)予以认定。专职科研岗根据不同岗位应完成相应的类积分,其类积分的认定但不包括以下内容:
    1)市厅级及其以下级别的项目、奖励,自编教材和教参;
    2)在本校学报上发表的论文;
    3)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作品著作权;
    4)第十九条的全部内容(艺体类认定省级及其以上);
    5)第二十条的内容。

2.学校其它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相关解释由人事处和科技处负责。

 

 

沱江流域高质量发展中心     

                                                                                                         2019年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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