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学术研究专项资助申报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6-07-31   字体:【

 依照四川省社科联《2026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中心学术研究专项资助申报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省社科学术研究专项资助有关管理规定。

  2.本中心的核心研究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有一定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3.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没有取得博士学位的,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828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828日后出生)亦可申报。

  4.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6828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参与人原则上应是中心专兼职研究人员,可适当引入12名同方向的其他研究人员或相关的实际工作部门同志参与研究。

  二、限制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如下限定: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结项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6828日前)

  ()曾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终止时间应在2023828日前,撤项时间应在2021828日前)

  ()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项省社科规划专项项目或专项资助,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批次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同批次最多参与两项省社科规划专项项目或专项资助申请。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三、成果要求

  ()研究成果达到省级课题的研究水平,成果形式为专著或研究报告。

  ()应用性研究成果具有实际的应用价值,成果字数原则上在3万字以上;基础性研究成果有一定的创新性,成果字数原则上在5万字以上。

  ()及时将最新、最有价值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报送四川省社科联《社科成果专报》稿件1篇以上,作为结题要件。

  ()研究时限:从立项之日起算,应用性研究完成时限为1;基础性研究完成时限为2年。

  四、工作安排

()申请人于820日前提交电子版《申请书》至tjgzl2018@163.com。中心组织专家开展评审,推荐申报2项。

(二)被推荐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原件至少1)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人在线填报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书》,下载后签字盖章(系统电子材料无需签字盖章),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

  ()网络申报系统于20268249008281700开放,在此期间被推荐申请人可登录四川省社科研究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在“规划项目管理”-“平台专项资助”中查看项目信息,并按要求填写提交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申请书由科技处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后,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

  六、其他事项

  申请人务必保证在研究时限内按要求完成研究,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申报专项资助须按《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申请人在专项资助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或发表。擅自出版或发表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32-23408031366626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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